中新社首尔11月4日电 (记者 金旭)韩国前总统尹锡悦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二审当地时间4日宣判,尹锡悦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当天二审宣布,维持一审判决,针对尹锡悦的所有指控均成立,并驳回其上诉。法院二审认定,尹锡悦在担任国民力量党总统候选人期间,声称“没有向前龙山税务署署长尹宇镇引见过律师”等言论属于虚假陈述,涉及与巫俗人士会面的相关言论也违反了《公职选举法》。
二审法院在说明量刑理由时表示,被告作为政党推荐的候选人,在选举总统时有义务向选民提供作出正确判断所需的信息,却在选举过程中发布虚假信息,侵犯了选民作出正确选择的权利,损害了选举公正性和程序合法性。
根据韩国《公职选举法》,因违反《公职选举法》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罚金1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4990元)以上,其当选无效,应返还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此前补偿的竞选费用。其中,总统选举中由政党推荐的候选人,其竞选费用补偿由推荐该候选人的政党负责返还。
报道称,若尹锡悦在本案终审中被判维持二审判决,其总统当选无效,国民力量党须返还2022年总统选举中获得的397亿韩元竞选费用补偿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