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银川11月2日电 (杨迪 李琪梁)记者2日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引领优化自然资源要素配置—宁夏‘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夏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风貌提升导则(试行)》(下称《导则》),构建“宏观分区定基调、中观村域控要素、微观建筑优营建”的乡村风貌指引体系,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提升乡村风貌。

《导则》聚焦四类村庄分类要求提出风貌引导方向:集聚提升类村庄人口产业集聚,是风貌提升重点,需强化空间品质提升;特色保护类村庄承载不可再生文化资源,需强化保护性引导;城郊融合类村庄,转为城镇社区的,按城镇规划建设要求管理,保留乡村形态的,做好城乡风貌衔接;搬迁撤并类村庄统筹民生保障与风貌引导,避免低效投入。
《导则》结合宁夏北、中、南区域自然禀赋、地域文化和产业发展等差异,提出不同引导方向。北部依托灌区平原和沿黄城市群辐射带动,打造“阡陌纵横、集约宜居”的现代乡村;中部立足荒漠草原、生态脆弱本底,塑造“大气壮美、生态宜居”的美丽新村;南部依托山地地貌,塑造“山清水秀、紧致错落”的秀美乡村。
《导则》围绕乡村风貌整体升级,重点从布局优化、乡村道路、公共空间、基础设施、景观绿化等方面细化引导要求,配套建立正负面清单,以图示化方式直观呈现风貌提升导向,让基层看得懂、落得实。
在微观层面,《导则》聚焦乡村建筑,从建筑形态、体量、高度、色彩等方面提出具体指引,针对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生产建筑,区分新建、改扩建两种情形分类引导,新建建筑注重与村庄整体风貌相协调、体现地域特色;改扩建建筑尊重原有肌理、延续传统风貌,避免简单模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