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11月3日电 (记者 王晓斌)异地打拼,医保个账里的钱能不能给老家的父母用?外省户籍能不能在海南交职工医保?在11月3日举行的海南省“十五五”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上,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李镭就这两个问题给出了肯定答案。
关于外省户籍人员参保,李镭介绍,海南已全面落实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实际操作中,外省户籍人员首次参保的,通常需提供身份证及有效期内的海南居住证;但若仅选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则凭身份证即可办理。如果此前已在海南有过参保记录,再次参保时无需重复提供居住证。对于尚未在海南就业的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海南也支持其凭相关材料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在医保个账跨省共济方面,海南已于近期在全国首批上线该功能。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钱包”绑定近亲属并设置共济额度,其在外省参保的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即可使用共济额度支付个人负担费用,也可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费用。李镭介绍,功能上线以来,海南参保人已向外省参保人共济超过6000笔次,累计金额530余万元。
此外,李镭还介绍了“十五五”期间经办服务的两项延伸方向:逐步将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使其在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基础上也能享受生育津贴;加快推广刷脸支付、移动支付、信用支付,计划到2028年全面建成覆盖全省的便捷支付体系,逐步实现从“排长队”到“秒支付”、从个人垫资到“先看病后付费”的转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