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6日电 (记者 谢雁冰 张素)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6日表决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法。该法共6章53条,对案件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内容和程序、与其他法律的衔接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检察公益诉讼,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由人民检察院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要求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承担相应责任的一项法律制度。十多年来,检察公益诉讼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在实践中不断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对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和保障检察公益诉讼活动,完善公益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案件管辖,检察公益诉讼法明确,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行为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办理。
该法以分项明列的方式对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作了规定,涵盖有关法律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领域,并增列实践中各方认识比较一致的文化遗产保护、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法律规定的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国防利益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领域。
关于涉外检察公益诉讼,这部法律明确规定,对外国组织和个人实施的侵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检察公益诉讼法将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