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开精神类药品被要求在户口本上盖章?医院回应整改
中国新闻网| 2025-12-06 08:44:49

  本报记者 刘建林 李彦斌

  《工人日报》(2025年12月06日 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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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精神类药品被要求在户口本上盖章,给患者带来了疾病之外的困扰。医院工作人员表示,该做法是延续多年前的惯例,未按照最新规定及时调整,目前医院已就此作了整改和问责。

  近日,有ADHD(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患者反映,在山西某医院取药时,被要求在本人户口页加盖“一类精神类药品专用病历已办”等字样的印章。此事经报道,引发关注。

  看病开药,为何要在户口本上“留痕”?一位患者母亲表示,医院在户口本上盖章的做法,给患者带来了疾病之外的困扰。“最怕的是孩子将来入学、就业时被人看到户口本上那一页,谁能解释那是药品管理章,别人只会想‘孩子有过精神病’。”

  12月4日,上述医院医务处负责人张悦(化名)告诉《工人日报》记者,该院已对照国家和山西省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梳理药品购用流程,取消在患者户口本上加盖“一类精神类药品专用病历已办”专用章的做法。如今,患者只需出具诊断证明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经处方调配人、核对人核对,即可在麻精药品发药窗口取药。

  盖章行为属于延续惯例

  ADHD是一种神经发育障碍,即人们常说的多动症,其核心症状为注意力缺陷、多动和冲动。在临床上,利他林(主要成分为哌甲酯)、阿德拉(主要成分为右苯丙胺)、莫达非尼等药物,被广泛用于治疗ADHD。

  服用这些药,能让ADHD患者增强注意力、减轻疲劳感。但是,这几种药品属于精神类药物,具有高成瘾性、易产生耐受性和副作用强等特点,一直属于国家严管的药品。

  为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同时严格管制麻精药品,我国很早就设立了“麻卡”机制,其正式名称为“麻醉药品专用卡”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确保此类药品被用于临床合理需求,严防流入非法渠道。

  张悦介绍,早在2002年,国家有关部门就曾要求,患者办理“麻卡”时需在本人户口页加盖“麻卡病历已办”专用章,防止在不同医院重复开药,导致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后来,国家和省里关于麻精药品管理的规定里,没再提这一要求。”

  “相关科室在患者本人户口页加盖印章的做法,是延续多年前的惯例,未按照最新规定及时调整,目前医院已就此作了整改和问责。”张悦说。

  政策鼓励精简患者材料

  为加强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和医疗机构关注患者的镇痛需求,避免过度控制麻精药品,影响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

  记者梳理山西省麻精药品管理相关规定发现,近年来,该省发布的文件主要是在国家宏观法律、规章基础上,对麻精药品管理全流程进行详细阐述,明确各环节人员职责,统一全省麻精药品处方和各种表格格式。

  2019年,山西省卫健委组织专家及药监、法律界人士,制定《麻精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2021年,在充分总结《细则》试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省卫健委联合省药监局,补充了国家卫健委对麻精药品管理的最新要求,形成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此后,又从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制定了《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实施细则》。

  “这些文件均未要求在患者本人户口页加盖任何字样的印章。”张悦说。记者注意到,这些文件强调,要优化工作环节流程,精简患者使用麻精药品需要提供的材料,要“以患者为中心,确保麻精药品管得住、用得上、用得好”。

  有业内人士表示,不同医院对麻精药品管理办法的理解不一致,多部门检查标准不统一,导致医疗机构在麻精药品管理方面存在难点和痛点。

  进一步堵住成瘾性物质滥用

  麻精药品具有药品和毒品双重属性,正常发挥医疗效用时属于药品,被滥用则成为毒品。今年6月,国家禁毒办发布的《2024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指出,麻精药品和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快速蔓延,滥用人数不断增多,青少年滥用问题突出。

  山西某医院药品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为有效控制麻精药品经营使用链条,针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前,山西多数医院已转变传统的纸质印鉴卡管理,实现印鉴卡电子化管理。医疗机构网上申请、审批和采购麻精药品,并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和跟踪。

  为解决电子印鉴卡需要手工上传处方信息,导致医务人员工作量增大、不法分子在多家医疗机构开具麻精药品时不能实时预警等缺陷,山西还依托省全民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创新性建设了特殊药品监管平台。

  该平台能对多点开具麻精药品行为进行实时预警,对医疗机构医师处方麻精药品的合理性进行点评,对疼痛病历实现电子化管理。2024年底,山西省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已全部接入该平台。

  从药品使用者角度看,麻精药品的开具流程在不断优化。记者了解到,全国正在推动全网统一备案系统,患者上传病例、医生建议、毒麻药品管理知情同意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后,凭借医生开具的“红处方”,即可在医院药房取药。

  在山西,患者携带身份证明等材料,经核对后即能在窗口取药。省内异地就医患者也只需凭病历和身份证就可使用麻精药品,不再需要居住证明等手续,在严防流弊问题的同时,满足异地就医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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