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小权任性”,把小区管理权还给业主
中国新闻网| 2026-03-12 13:39:45

  代表建议将“物业管理”改为“物业服务”,住建部迅速回应

  防止“小权任性”,把小区管理权还给业主

  《工人日报》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罗娟)“防止‘小权任性’”“把小区管理权还给业主”……今天上午,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董事长樊芸代表告诉记者,“这是将‘管理’改成‘服务’的主要目的”。

  今年全国两会上,樊芸代表一条将“物业管理”改为“物业服务”的建议获得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迅速回应,并引发网民热议。

  “我也没想到住建部这么快就回复了。”今天上午,上海代表团全体会议结束后,樊芸代表的电话响个不停,住建部工作人员打来进一步征询她的意见,上海相关部门也邀请她返沪后进小区调研。

  3月7日,在上海代表团小组会议上,樊芸代表提出建议,在有关政策文件表述中,将“物业管理”统一改为“物业服务”。她认为,两字之差,含义完全不同——物业首先要有服务意识。

  现场发言被媒体报道后,迅速引发社会热切关注,樊芸代表被网友称为“我的最强嘴替”。

  3月9日中午,住建部工作人员打来电话,樊芸代表没有接到。当天晚上,对方就直接打到了上海代表团驻地的代表房间,明确告知将着手把《物业管理条例》修改为《物业服务条例》,行业分类也将由“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目录。对于上位法民法典的修改,住建部也将提出建议。

  物业行业第三方研究机构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物业服务企业(500强)平均物业费收缴率已降至71%,连续4年下滑,主要原因是物业服务质量不理想。

  樊芸代表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位71岁的驾驶员要进小区接送自己的独居母亲,但由于驾驶的不是长租车辆,物业保安始终不愿放行。

  “民法典里物业管理的权利是业主的,并非物业公司的。”樊芸代表说,“改两个字,其实是将小区管理权还给业主,而物业公司要从服务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有代表认为,“物业管理”改为“物业服务”,将对社区治理产生深远影响。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代表建议,推动《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优化升级,明确物业企业、业主、业委会、街道社区、监管部门的法定权责;细化物业服务质量标准、收费定价规则、公共收益管理、维修基金使用等操作规范。

  樊芸代表还提出一揽子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办法:物业可以用“普惠服务+定制服务”模式运营,普惠服务不涨价,定制服务可收费;对物业公司进行信用评级;完善选聘和解聘机制;通过小区民主自治实行账目公开等。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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