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5月27日电 (李隽 曹殿亮)27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该省出台《养老机构失能护理基本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青海省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行为,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
《规范》的出台填补了青海养老机构失能护理地方标准的空白,为该省养老机构开展失能护理服务提供了统一的操作规程。《规范》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范》共分7个部分,明确轻度、中度、重度和完全失能四类评估表,覆盖失能护理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质量评价、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康复辅助、心理慰藉等内容,并重点细化了生活护理、基础医疗护理、安全防护、感染防控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标准。
据悉,青海省将建立服务对象“一人一档”服务档案,包括护理服务、医疗服务、康复服务及社工服务档案等,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失能等级制定相应服务计划,包括护理、医疗、康复、社会工作、饮食提供、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心理慰藉、安宁疗护等。同时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社会投诉渠道及设立院长公开日等方式开展服务质量社会监督。
据介绍,《规范》的发布实施将有利于推动青海省失能护理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行为规范化,引导养老机构优化服务模式、加强人员培训、完善设施配置,切实保障失能老年人合法权益,助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