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1日电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深圳邮局海关查获摇头丸,毛重7638.5克。
当日,海关关员在对转运货物开展监管时,发现一票申报品名为“衣服”的包裹机检图像异常,随即对其开箱查验。经进一步开拆,海关关员在该票包裹中查获藏匿于纸箱内壁夹层的蓝色药片一批。经试剂检测,该批药片呈摇头丸阳性反应。后经专业机构鉴定,在该批药片中检出摇头丸成分。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