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制定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条例
中国新闻网| 2026-08-14 19:35:57

  中新网成都8月14日电 (单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14日下午在成都举行专场新闻发布会,发布新制定的《四川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近年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及《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在国家层面构建起全新的国家安全审查、许可、监管制度。

  四川省2002年施行的原条例已难以有效应对新形势下日益复杂的安全风险挑战。原条例在监管模式、部门协同、法律责任设置等方面,与上位法、实际需求和形势发展不相适应。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新制定《条例》既是贯彻落实上位法的重要举措,也是立足四川省军工科研单位密集、城市开发建设与涉密要害单位安全防护矛盾突出的省情实际,健全安全治理制度短板的现实需要,对于从源头防范化解窃密渗透等安全风险、筑牢西部安全屏障、促进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25条。在健全管理体制,细化各方法定职责方面,《条例》进一步明确国安机关职责,规定省国家安全机关负责指导、监督全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规定依法设立的新区、开发区等特定区域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其管理权限,加强与其所在地市(州)国家安全机关的协作,做好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条例》完善安全控制区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控制区划定调整程序,规定省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划定安全控制区域;涉及安全控制区域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参与规划审议;规定拟出让、出租安全控制区域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用地规划条件时应当征求市(州)国家安全机关意见。

  在实施分类管理制度方面,《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安全控制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依规向市(州)国家安全机关申请许可;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新型基础设施重大工程以及机场、车站等国家规定的其他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省、市(州)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按规定征求国家安全机关的意见。

  此外,《条例》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对提供重要情况、作出突出贡献的举报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完)

【编辑:曲克】
精彩推荐
张健工商资本下乡不能偏离 改善社会资本进入的基础环境
05-19
复制一批特斯拉项目 让“特斯拉速度”成为“上海速度”常态
05-18
猪肉价格真的降了 下半年逐步达到正常的水准是有可能的
05-11
大众公布在华销量 推进产品攻势 提供多样化、年轻化的选择
04-20
高江涛掌权斯威汽车 推出“预售抢购模式”及“两级火箭渠道模式”
04-20
美国消费数据创历史最糟纪录 未来股市可能会大幅下跌
04-17
热点推荐
五六天后:科学减脂 专业营养师团队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06-08
谜茵焕肤精华:开启非入侵式医美级护肤体验
06-08
草本与咖啡的结合——品晟咖啡强势登场
06-08
艾德证券港股打新京东|大有机会博10%的收益,来不来?
06-08
福鼎白牡丹对女人的具体好处有哪些?
06-08
TMALL@HOME 天猫家居生活展亮相上海K11,用脑洞致敬生活!
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