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0月22日电 (记者 张素)“不能停留在对既有损害的救济上,而应当向前延伸,关注风险识别、早期干预和制度预防。”卫生法学者乔娟近日受访时谈及公共卫生治理法治化改革时说。
本月中旬,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在北京召开,“预防”成为大会的一个关键词。有评论认为,更好守护人民健康,要把预防作为基础、做在前端、融入所有卫生健康工作。
外界注意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变化,影响健康的经济社会生态等因素更加多元多样,居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负担愈发凸显,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
专家认为,越是面对复杂局面,越要牢牢抓住预防为主的根本方向,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加快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创新社会动员机制,健全健康教育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
“将‘预防为主’从理念落到实处,离不开制度的刚性保障。”乔娟表示,如何在法律层面确立风险预防原则、明确国家在风险尚未演变为危机时的干预义务,是卫生健康法治建设需要回答的核心命题。
今年,在第30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上,乔娟受邀作主题发言,报告题目为《重构公共卫生紧急状态下的国家义务:风险预防及健康权保护》。经大会学术委员会评审,其同名论文荣获戴维斯奖(Davies Award)一等奖。
这篇论文系统构建了国家在公共卫生紧急状态下的义务框架,涵盖从风险识别、日常预防到危机应对、权利救济等多个维度,并将分析视野拓展至抗菌素耐药性、气候变化健康风险、新兴生物技术等前沿领域。
“这些领域的共同特征是风险具有长期性和隐蔽性,传统的事后救济逻辑难以有效应对,预防的法治化尤为关键。”乔娟说。
近年来,中国公共卫生法治体系不断完善,预防为主的原则在相关立法和政策中逐步确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强调,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防控重大慢性病和传染病,推进中西医协同融合,支持薄弱专科发展等。
“制度落地,关键在人。”乔娟建议,进一步打通医学与法学的人才培养通道,建立更灵活的跨学科机制,为“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地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法治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