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10月27日电 题:解读《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让山城“显山露水”
作者 张旭
重庆,有山城之称,这些年走红网络时,亦被称为“8D魔幻之都”,是一座饱受关注与赞誉的城市。在其建设中,建筑如何“依山就势”,让山城“显山露水”?新修订的《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给出了“重庆思路”。
发展理念之变,以制度创新激活存量空间价值
“这不仅是一次技术标准的更新,更是一场发展理念的深刻变革。”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处处长李碧香介绍,近日,《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版管理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版管理规定共8章41条,相比现行规定(96条)进行了优化、整合,更加精简。其主要内容涵盖优化建设用地管控与土地复合利用、完善建筑间距与退让规则、加大城市风貌与历史文化保护力度、提升公共空间与慢行系统品质等方面。
新版规定的亮点之一,就是取消以面积界定“零星用地”的做法,支持零星用地、闲置低效空间盘活利用,鼓励配建公共停车场、微型公交首末站等。鼓励城市更新类项目增设电梯、门厅、风雨连廊、停车楼等,推动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
随着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提质阶段,新版规定因时而变,推行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对于既有建筑功能临时转换等城市更新项目,符合功能混合正面清单的,无需修改详细规划,可以直接办理,提高规划管理效率。
这意味着,新版规定管理的重心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以制度创新激活存量空间价值。
让山城“显山露水”,让市民感受城市温度
重庆“8D魔幻之都”之名,远近闻名。为更好地呈现当地的城市风貌,新版规定明确提出,建筑规划布局应当依山就势、显山露水。新版规定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加强风貌分区管控和建筑第五立面管理,塑造高低错落、层次分明的城市天际线。
同时,针对山地城市地形复杂的特点,新版规定引入“正负零”标高理念,规范地上、地下及半地下建筑规划管理,减少对地形的开挖,将吊层、架空层有效利用起来,为营造独具山城特色的“多首层”建筑空间创造条件。
重庆的“轨道穿楼”、长江索道等,不仅是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亦因此独特景象,成为游客喜爱的打卡点。
新版规定在这方面亦有考量,要求预留山水景观廊道,鼓励运用电梯、扶梯、索道、缆车等特色交通串联慢行系统,持续凸显立体城市魅力,让“美丽城市”的山水底色更加鲜明。
一座城市的温度,还体现在它对民众的服务功能上。
针对“一老一小”及全龄友好需求,新版规定要求构建连续贯通的慢行网络,鼓励轨道车站、天桥、地下通道与相邻建筑一体化设计,支持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
新版规定还要求医院、学校加强交通组织设计,避免进出拥堵;要求轨道交通车站多向分散布设出入口,减少步行距离;鼓励公交首末站与商业商务设施、居住小区一体化设置,公交与轨道站点换乘距离控制在50米以内,完善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
同时,新版规定建立更加适应高品质居住建筑的间距体系,优化居住架空层、山墙管理要求,鼓励市场提供更多高品质居住产品。从“管空间”到“为生活”,这一转变是本次修订最鲜明的民生底色。(完)